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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云南超限站限重多少吨
释义
    65吨。云南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期间,所有车辆装载货物,既不能超过(1)至(5)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以下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及征费吨位的。
    各级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6种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交通、公安两部门在同一场地协作配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以交通部门为主认定和纠正。
    处理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车主自愿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得收取超限运输赔(补)偿费,但交通运政部门须在违章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违章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两次)以上的,除实施卸载和违章登记外,路政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运政部门。
    卸载货物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通运政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运营性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公告同一运输企业的超限超载车辆超过该企业运营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并对违法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上记录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卸载后的载质量,所载货物名称及保全价值,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2)关于公路补偿费、公路赔偿费问题。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时限期间,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潜在的隐形损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收取公路补偿费。
    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明显或者直接损坏的,要按照《公路法》的规定,收取公路赔偿费。公路赔偿费的收取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但几何尺寸超限的,不予卸载;对承运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以及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但对上述情况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云南对于超限货车,将实行惩罚性的收费,如果两轴车超限拉了65吨,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每次通过收费105元。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约为898元。同样是两轴车,不超限的收费68元,超限的收费为898元,差别很大。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货车驾驶员做遵章守纪的人,不超限运输。
    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大件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主动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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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