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决婚姻无效后还可以结婚吗 |
释义 | 被判无效婚姻还能结婚,因为婚姻无效就属于一开始就没有结过婚,之后再次结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无效的婚姻应属自始无效,相当于没结过婚,被依法判决无效婚姻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结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 、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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