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2、赠与关系。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一、婚后买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是: 1、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未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产权,可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地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装修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装修房屋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房产,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装修的话,产权人应当归还另一方装修房子的钱。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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