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有法律都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独创的一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所谓一元,是指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同一的,一体化的,全国范围内指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体系。 所谓“两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等级。 所谓“多层次”,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