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停车场积水,谁来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地下停车场积水,谁来负责? 车在地下车位被水泡了由保险公司和物业公司来管。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停车场因为停车场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向物业公司交纳有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根据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地下车位漏水,物业和开发商谁来负责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有权卖地下车位吗: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此条十分重要!)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可是,他们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法律依据: 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二,我国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下称:施救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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