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外公外婆是否具有探视权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外公外婆没有探视权。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外公外婆的探视。但是实践中外公外婆探视孙子也属于人之常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当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的行为也不违法。 一、妈妈的户口在娘家,小孩可以在外婆房子的学区上学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需要母亲的户口在外婆家,才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落到外婆家。新生儿登记户口时,可以随父亲或者是母亲任何一方的户籍,而如果随母亲上户,母亲与外婆同在同一户口簿时,新生儿户口可以落在以外公或者是外婆为户主的户口簿上。 二、离婚后没有抚养权能带孩子吗?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能偶尔带孩子,这是在行使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三、父母离婚小孩的探望权是怎样的 探视权是指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的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亲属都不享有探望权。另一方应该协助行使探视权。如果一方恶意行使探视权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可申请中止探视权。同时,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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