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死亡后由谁当新户主 |
释义 | 1、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2、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 3、然后由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 一、女子离婚后户口应该怎么上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二、户口本上户主如何确定 户口本上的户主在多人共居一处时一般为居住地的主管人,在单人居住时则为该人。户口本户主是可以更换的。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三、户口本丢失了如何补办 户口簿丢失了补办流程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 3、提供材料,交于户籍办理人员核对;材料如下: (1)户主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证、公房租赁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3)户主非房屋产权人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各1份。 4、审核合格后,缴纳补办户口簿工本费; 5、当日即可领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