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转户费用 |
释义 | 商铺转户费用如下: 1、契税:商铺的契税为成交价的3%; 2、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 3、查档费:收费标准为10元/件。由于商铺不能落户,故查档费以件来收取; 4、个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为成交价的1%,不过如果商铺属于公司产权的话个税即为成交价的20%; 5、营业税:营业税是按成交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5.55%收取; 6、土地增值税:1%; 7、工本费:每本约240块钱; 8、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的交易手续费为8元/平米; 商铺转户流程如下: 1、签定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其中商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3、交税: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并领证: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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