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冠四早四集中原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关口前移,实现病例早诊早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增设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最大限度提升检测效率,确保病例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二,迅速扩增医疗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一是快速扩增床位,二是迅速统筹调派医务人员队伍,三是迅速调集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包括防护物资。 第三,不断优化和完善诊疗方案。不断应用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成果,遴选行之有效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将临床实践中的一些诊疗策略纳入诊疗规范当中。 第四,集中优质资源,全力加强重症病人医疗救治。按照“四集中”原则,即集中专家、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组织最强力量加强对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重视轻症的收治工作,以防止轻症向重症转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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