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与继父的关系 |
释义 | 律师分析: 子女与继父的关系在法律上是比较复杂的。首先,继父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法定的而不是血缘的,这意味着继父没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其次,继父有义务承担抚养费用,这是因为继父娶母亲时已经知道母亲有子女,因此他有责任承担抚养费用。但是,如果继父与子女之间有亲密的关系,例如继父长期抚养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但与继父关系亲密,那么继父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应当共同承担抚养、教育费用,并有权共同行使监护权。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或者抚养、教育能力差,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有关部门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帮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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