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换证要提前多久 |
释义 | 续办居住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一、之前办理过居住证现在怎么再办理 重新申请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租房能办理居住证吗 租房能办理居住证。由房东携带房产证一起或是携带租赁备案到街道办办理即可,而且除了租房合同还需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只有租赁合同是否能办居住证 只有租赁合同能办居住证。 申请办理居住证必须提供房屋租凭合同,没有固定住所不可以办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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