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一般婚前领还是婚后领 |
释义 | 一般结婚前领结婚证。 领完结婚证就成了合法夫妻,需要履行对彼此的责任和义务。 领完结婚证就代表着你们两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你们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结婚“在法律上是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的结婚是指“领证”之后的婚姻关系。而婚礼是“仪式上”的结婚。对于中国人来说,仪式婚礼更受重视。但领结婚证是必不可少的流程。 先结婚和先领证,主要是社会意义、法律意义、身份状态上的区别。 领结婚证可能只有自己关键亲近的家人朋友才知道,所以先领证的夫妻虽然已经是合法夫妻,却未必有很多人知道你们是夫妻。 而办婚礼其实就是昭告亲朋好友“我们结婚了”,并接受大家的祝福。先办婚礼的夫妻在大众眼里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夫妻。 办婚礼是一种仪式,但实际上只要领了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了。如果要一起贷款买房、生子等,就必须先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只办了婚礼未领证的夫妻是不能进行这些行为的。 结婚之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就要写“已婚”了。“已婚”也意味着从此以后你们需要对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所以一般还是先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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