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可以结婚吗? |
释义 | 18岁不可以结婚。 根据规定,男女均需年满22周岁才可以自愿结婚。同时,还规定,男女双方要自愿结婚,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诱骗,否则婚姻无效。因此,18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自主结婚的权利,必须等到年满22周岁才可以自愿结婚。如有特殊情况,未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结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经过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无其他婚姻关系等,并且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总之,未成年人不具备自主结婚的权利。 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应当自愿结婚,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诱骗; 2、男女双方应当年满22周岁,如果未满22周岁,需要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姻亲; 4、男女双方不得与他人有婚姻关系; 5、男女双方不得患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 6、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婚姻无效; 7、在结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应当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以确保双方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如果其中一方患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应当如实告知对方。 综上所述,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结婚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当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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