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贵阳市户口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非贵阳市户口但在贵阳市长期居住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办理材料: 贵阳市户口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即可。 非贵阳市户口但在贵阳市长期居住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贵阳市居住证(若无贵阳市居住证,则提供贵阳市所在居住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一)优惠卡首次办理时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因遗失、损坏等补办时仍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0元。 (二)老年人卡及爱心卡一经办理,不办理退卡业务(工本费不予退还)。 (三)学生卡办理后,退款时工本费不予退还,仅退还卡内票款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