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建筑围墙护栏标准规范要求,如学校、医院、机场、公园等。 这个没有特别规定,一般常用的围墙护栏高度在1.8米以上。 工业类建筑围墙护栏标准规范要求,如厂区等,一般含底部混泥土砖墙不低于2.2米,重工业、高安防场所,一般不低于2.5米。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四条 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