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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出口经营权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第一,整理资料包括执照副本原件、公章、私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章程、以及租赁合同原件;第二,到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及到海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注册登记证书》;第三,到外汇管理局备案,刻报关章,并到海关办理《电子口岸卡》;第四,必须是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商品合格评定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认证、检验、检疫。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原产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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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