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债务怎么去偿还 |
释义 | 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来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在具体偿还时,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的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来偿还债务,他们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偿还债务。 一、法院如何分割遗产? 遗产程序如下: 1、析产。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2、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同时要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二、借款人死亡还需要还款吗 借贷人死亡也需要还款,以借贷人留下的遗产来偿还欠款。如果有继承人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欠款的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补偿还。 如果借款人生前有财产,家人要继承遗产就要承担债务。如果借款人生前没有财产,则家人不承担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债务人死亡其债务承担是如何划分的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用其的遗产进行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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