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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康出入境办理在哪里
释义
    

法律主观:
    


    我们在出生以后就可以办理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后面去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在我们国家小孩读书基本上都是在六岁左右,那么他们的父母需要在六岁以前为他们办理出生登记,避免影响他们上学,在 安康 出生登记办理 办事指南 是怎么样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安康 汉滨区 出生登记办理地址 陕西 省安康市汉滨区,高新大道高新公安分局便民服务大厅户政窗口(办理窗口:派出所 户籍 室) 二、安康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三、安康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 户口 本 2. 结婚证 3.出生 医学证明 四、安康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2.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 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第三条第一款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没有户口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自己的 个人信息 ,没有自己的户口信息,那么就不能够办理的,户口会影响个人的方方面面。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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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