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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有狂躁症一方有抗议有效吗
释义
    一方有躁狂症可以认定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有以下病症的人不得登记结婚:
    (1)不宜生育的医学性遗传性疾病;
    (2)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
    (3)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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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