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毒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具体任务是: (一)掌握全国各地区和政府各部门禁毒工作情况,就禁毒工作的政策、举措、计划、项目向禁毒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方案; (二)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禁毒工作中的合作事项; (三)对地方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组织禁毒宣传工作; (五)补助地方的禁毒经费、装备的统筹安排和落实; (六)与外交部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国际合作,负责与联合国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间的禁毒合作业务; (七)办好《禁毒工作情况反映》、《禁毒工作简报》对上对下两个刊物; (八)有关禁毒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