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一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偶的男女。也包括双方有合法配偶的。 未婚先育是指在没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就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不管是否为婚生子女,任何机构都无权拒绝给孩子落实户口等相关权益。小宝宝虽为未婚生育,但他(她)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毫无二致。他(她)对其生父母均有继承权。只要是生下来了,无论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超生,还是未婚生育,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安部门都无条件上户,只要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就行了。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对不能提供《生育证》(俗称:准生证)的妇女不得拒绝接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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