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不是国企。国企包括政府、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及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拥有50%以上产(股)权比例的企业和其子企业,以及通过股东协议等实际控制的企业。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并非国企。非自然人投资是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投资主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1.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 前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3. 前两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4.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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