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拍摄别人的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因为没有照片没有表现他人的面部特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是一般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