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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查起诉之日是什么时候
释义
    审查起诉之日是指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开始的时间。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一、审查起诉告知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为多长?
    法律并没有对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单独做出规定,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取保候审,检察院都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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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