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不提取的话,利息怎么算 |
释义 | 公积金不提取的话,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公积金利率:公积金利率是由国家规定的,目前执行的是不低于1.5%的利率; 2、计息规则:公积金的计息规则是按月计息、按年结息,每个月底根据当月的结算余额计算当月的利息,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结算当年的利息; 3、计息公式:公积金的利息计算公式为:月利率等于年利率除以12,月利息等于月结存乘以月利率,年利息等于年结存乘以年利率。 公积金的利率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调整,具体利率以当时执行的利率为准。同时,公积金利息的计算方式和规则也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进行咨询了解。 公积金提取额度的原则: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金额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个月的月提取额; 2、若是用于其它住房消费的,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提取的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所应缴存金额的30%; 3、若购买有权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内有权的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出申请时账户内所存储的余额,且不超购房总价。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积金可提取的金额不超申请时账户内所储余额的60%,且不超购房价; 4、是偿还具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只有一套房时,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的上月实际的还贷额。职工人及家庭成员总计住房有两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提取的地点是通过向单位申请然后在公积金中心提取的。首先向单位申请,公积金的中心也想要申请,两者都审核通过并且有了通知单之后,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核心办进行转账,支付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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