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作为购买方购买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商品或者服务时,不能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款,取得普通发票只能用于抵减成本。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很有可能是属于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