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商服务中心是负责针对企业项目展开对外招商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有: 1、负责指定企业的招商活动计划; 2、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客商的咨询、接待、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 4、负责企业招商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国内外投资动向和投资政策,提出企业促进招商引资的对策和建议,负责招商项目和招商正常的宣传推广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招商活动; 6、负责合作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7、负责客商投诉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