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在受理民事诉状后将原告方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的送达方式是怎样规定的??法院在受理民事诉状后将原告方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的送达方式是怎样规定的?1、同城的情况下,一般要被告自己过来领取,法院顺便也可以听听被告的陈述,对案情有初步了解;2、如果原告未提供被告的电话号码,或被告拒绝领取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法院工作人员会上门送达;3、如果上门不送不到,被告也不来法院领取,最后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也就是登报;4、根据最高院关于邮寄送达诉讼材料的相关规定,同城的一般不邮寄,怕收不到;5、理论上法院立案后5日内应送达材料给被告,但这个在实践中已经证实,这是立法的一个缺陷,因为大部分的时候,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从立案庭审查材料--原告上银行交纳诉讼费--立案--送业务庭室--分发案卷--制作各类材料后,一般5天使肯定不够的。实践中的做法是,只要保证被告的举证期(简易程序不少于15日,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就可以了。6、如果你是被告,只要收到材料的日期距开庭日期不少于第5点所说的举证期,就可以了,如果确实在规定的举证期内有些证据调取起来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甚至延期开庭,法院一般都会接受你的申请。民事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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