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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后低保金会自动取消吗
释义
    会的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收入低的人员,实行民政发放低保金的政策,一般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才会发放低保金,既然你已经退休了,领取的退休金一般也会在1000块钱以上已经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以就不符合再领取低保金的标准了。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如下: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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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