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没有“青春赔偿费”,因为青春损失是自然原因,不是对方造成的。要求赔偿不合理,但对方自愿给予补偿可以,无论以什么名义。一、法律上并没有青春赔偿费这一说。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 二、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当然,如果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无论其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或其他名义,都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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