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成本核算的方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以及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法律客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