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孩子出生后即可办理。办理资料:1、新生儿出生证明或户口本;2、监护人身份证;3、银行卡。办理流程:1、监护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地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办理参保手续。扩展资料新生儿参保仅限于当地户籍的新生儿,其参保和享受待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入户1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且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在入户1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没有提供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入户1个月以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