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网络视频转载中的维权之路 |
释义 | 转载未经授权的作品时,可注明稿费领取联系方式,降低侵权风险。无法联系权利人时,可委托版权协会收转稿费,避免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得到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不得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也不得提供被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作品。 法律分析 若确有必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至少可以降低侵权的主观恶性。比如,有些权利人在得知我社媒体刊登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便会与采编人员取得联系,通过支付稿酬或删除作品的方法就会避免诉讼。 如果确实需要转载使用无法联系权利人的视频,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以避免侵权。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拓展延伸 网络视频转载中的维权挑战与解决方案 在网络视频转载中,维权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转载行为可能侵犯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导致知识产权纠纷。其次,转载视频可能存在侵犯隐私权或肖像权的问题,涉及个人权益保护。此外,网络平台的监管和维权机制也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给维权带来困难。 为应对这些挑战,解决方案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明确网络视频转载的规范和限制,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途径,保护原创作者和个人权益。此外,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要求其加强版权审核和内容管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维权挑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完善的维权机制,才能有效保护网络视频转载中的各方权益,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结语 在网络视频转载中,保护权利人权益和避免侵权是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联系到权利人,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降低侵权风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取稿费也是一种避免侵权的方式。在网络转载中,除非经许可并支付报酬,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删除或改变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面对维权挑战,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以保护各方权益,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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