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法院找不到法官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胜诉之后,如果另一方拒却履行的,胜诉方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看债务人名下的房屋、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路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能够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限定的其他措施。3、被执路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4、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路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案件若干时限的限定》第一条 被执路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时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准许。申请延长执行时限的,应当在时限期满前5日内提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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