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 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障旅客的正常合理需要,现通知如下: 一、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十条(2000支)为限,外国烟以五条(1000支)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十条。 二、凡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携带者,应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 三、请各级烟草专卖局与铁路、交通、民航、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专卖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法规定,凡是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个人都不可以携带过多的烟,明确规定国产烟不得超过10条,进口烟不得超过5条,其实主要是维护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遵循市场规律,并保障我国个人的正常合理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