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卖树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卖树合同本质属于买卖合同,合同事项约定参照一般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信息、明确买卖木材的数量、单价、暂定总价、运输方式及运输目的地、交货期、木材的规格及检验标准、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其他双方约定各自承担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二、进出口合同的基本内容由什么构成 进出口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其基本内容一般需要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名字及住所; 2、标的及数量; 3、价款或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以及方式;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零星采购需要签合同吗 零星采购不需要签合同。 行政类采购,像一般2000元以下的消耗用品都不签订合同的。原料包材采购,1万元以下,只发生一次的采购,不需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等,都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除外。签订书面合同,可以避免口说无凭的情况发生,而且书面合同可以对采购的标的、数量、付款方式乃至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约定。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记起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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