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奶奶死了,派出所没有记录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派出所无法查到相应的死亡记录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可以去老人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档案保管部门,或者人才中心、人事就业局、或者户口所在村等,寻找相关的个人档案资料;2,也可以到老人父母的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管理处,寻找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资料;3,如果找不到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也可以让老人的亲属,或者邻居共同证明老人的父母已经确实过世。 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爷爷奶奶死了,派出所没有记录我应该怎么做? 法律分析:在派出所无法查到相应的死亡记录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可以去老人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档案保管部门,或者人才中心、人事就业局、或者户口所在村等,寻找相关的个人档案资料;2,也可以到老人父母的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管理处,寻找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资料;3,如果找不到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也可以让老人的亲属,或者邻居共同证明老人的父母已经确实过世。 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我儿子的爷爷奶奶不在了,家里宅基地想继承怎么办,爷爷奶奶有没有遗嘱只是口头说过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怎么证明爷爷奶奶去世 证明赡养过世的老人可以有以下证据证明:1、给付赡养费的银行流水记录或者转账记录等;2、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文件;3、附近的邻居提供的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你好叔叔死了,爷爷奶奶也没有,他没结婚,没有孩子,他的兄弟姐妹只剩下一个人,请问他剩下的姐姐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过继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需要看养父母和养子女有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过继过来的孩子就是养子女,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是包括养子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爷爷奶奶去世后,孙女和姑姑如何继承遗产?父亲爷爷先于奶奶去世,奶奶由姑姑抚养。奶奶去世后,如何继承和分配遗产? 父亲早于爷爷去世爷爷遗产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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