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混同,指 债权和债务 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