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学许可证地址变更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二)审查申请材料 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 (三)领证 申请人到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变更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办学许可证。 申请材料(要正确表述材料名称、所需份数、是否查验原件等) 1. 举办者提出的变更学校地址的申请; 2. 学校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3. 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4. 租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 学校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6. 董事会(理事会)就上诉申请的会议纪要。 7. 《学校变更登记表》。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九、结果送达 一)现场送达 颁发时限:1个工作日;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 (二)快递送达 按照EMS快递送达时限送达。。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