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负总责。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2.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线探测、精探,保证所移交的地下管线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牵头施工单位、管线产权单位编制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并签订三方安全监护协议;4.牵头协调管线产权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工作对接配合机制;5.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落实地下管线保护管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