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死亡人数等级分类 |
释义 | 事故死亡人数等级分类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1、全部赔偿原则,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确认财产赔偿规则,就是明确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害,都必须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3、损益相抵原则,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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