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枉法裁判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枉法裁判罪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类案件,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委都有权管辖。 综上所述,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