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
释义 | 房东的权利:1.解除合同的权利2.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损害赔偿的权利 义务:1.履行合同的义务2.维修义务3.保证租赁物按约定使用的义务 一、租房的房东不管事咋办 租房子房东不管事具体要看什么事情,可以看下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有约定的按照合同要求房东处理,房东不处理的,可以起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跟房东协商处理。如果是房子配套设施需要维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租房押金不退可以报警吗 有用。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当合同关系终止时,承租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三、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法》中,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的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 3.资本的充实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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