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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 这句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针对当事人举证方面的一条总结性的规定,其原文是《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
    申请延期举证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商品房面积差3% 的规定是什么
    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
    法律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二手房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二手房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符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借名买房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2、借名买房是否有效,主要看借名人(实际购买人)和出名人(房屋登记人)之间是否有借名协议,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在房屋购买以前签订了房屋借名协议,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应该认定借名行为有效,房屋的实际权属归借名人。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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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