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没过户卖房人去世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子还未过户当事人就去世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终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之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去世的,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继承人继受,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由卖房人的继承人收取买房人的购房款并按照约定配合办理房屋交付、过户手续。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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