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可以解除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及违约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三、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那么在约定解除条件发生时,约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法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达;一方预期违约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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