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缩短年限 |
释义 | 可以。无论是组合贷款还是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缩短还贷年限,但都需要到受委托按揭银行去办理申请,而无需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在还款一年后,只要还款能力符合申请缩短还贷年限要求,直接到银行申请即可,申请成功后可根据新的月还款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缩短还贷年限只需携带企业或单位开出的新收入证明,最近3个月的收入流水和身份证即可。新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是证明自己有足够还款能力,一般按照还款额不得超过个人收入一半来判断。 一、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应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无不良还款记录,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变更; 3、借款人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应当提供说明材料,说明因合同期限未能偿还贷款的客观原因,并同意相应变更抵押物的抵押期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设立、存款、归还等手续。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系数指的是还款能力系数,一般为0.4-0.4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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