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我国的司法鉴定包括尸检吗 我国的司法鉴定包括尸检。司法鉴定的项目包括: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 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二、伤残鉴定程序 (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三)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五)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七)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八)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九)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人身损害用的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交通事故用的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事故用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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