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文件日期写哪一天 |
释义 | 招标书日期为招标书完成当天日期,投标单位投标书完成当日日期,不能标书日期写开标日期,招标书中明确开标地点及开标日期。 关于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有: 1、授权委托书不合格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但未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无效(超出代理期限、授权范围不涵盖该投标项目),或者联合体投标但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可否决其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自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不一致,从中难以辨别必要的评审所需信息,影响评标判断的,该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内容不全(如缺少投标报价表、试验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或者因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而影响评标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4、签字盖章不合格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单位盖章且无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5、未经允许提交两份报价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①送达时间 招标文件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也就是常说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②送达方式 投标文件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③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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