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公司上市需满足条件:股份公司、3年经营无更换高层、无虚假出资、注册资金3000万、公开发行股份1/4以上、净利润3000万、资产占净资产20%以上、3年现金流量5000万或3年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方式有IPO和买壳上市。 法律分析 一、网络公司上市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 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 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 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 结语 网络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必须是股份公司,经营时间超过3年且无高层管理人员更替,合法经营符合法律规定,注册资金真实且不抽逃,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股份占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净利润在最近3年达到3000万以上,发行前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无弥补亏损,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超过20%,最近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3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以上。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首发股票上市或买壳上市两种方式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